孝子在为父母服丧守孝时,要停止进食3天,住在殡宫(灵堂)旁临时搭建的茅庐里,“寝苫枕块”,睡草垫,枕土块,非丧事不言;“练”祭(11个月)以后,可住到不加涂饰的屋里,“大祥”(25个月)后可住进整理过的殡宫,“礻覃祭”(27个月)后可除丧服,并睡入寝室。女儿须为父母服丧守孝,但不必住茅庐,睡草垫,出嫁的女儿回娘家奔丧,在“练”祭以后就可回夫家。孝子孝女都须为父母穿丧服。
下葬之后还要为死者设灵座,作“虞”礼(安魂之祭)。3次虞祭后则行“卒哭”礼(后一次哭),献食举哀于灵座,以后早晚就不必再哭了。停哭的第二天,作“礻付祭”的仪式,将新神主(木制的牌位)迎入祠堂,附于祖考或祖妣之旁,与先祖一起接受祭祀。礼毕后,又将新神主移回原处。丧后13个月为“小祥”,祭灵后开始吃苹果;25个月为“大祥”,将新神主正式迁入祠堂;27个月为“礻覃”,开始饮酒食肉。